家在北道IP属地:西藏·阿里 发布于32分钟前
”17条新规构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基础(chu)修订后的未保法“网络(〽)保护”专章共计17条,其中特别规定了互联网企业的强制(⭕)报告义务:互联(lian)网企业(♎)发现用户发布、传播含(han)有(📠)危害(hai)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信息的,应向网信、公安等部门报告;发现用户利用其(👟)网络服务(🙍)对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,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。这些规定在(zai)当前互联(lian)网快速(su)发展的背景下(💥),具有重大(🛍)意义。针对网络欺凌,修(😈)订后的未保法(🔓)(fa)规定:任何组织或(huo)者(zhe)个人不得通过网络以文字(zi)、图片、音视频等形(xing)式,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、诽谤、威胁或(🙉)者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(💪)行为;遭受网络欺凌的未成年人及其父(🥒)母(mu)或者其他监护(hu)人(ren)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(🗺)者采取删除、屏蔽等措(cuo)施;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,应当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制止网络欺凌行为,并消除影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