紫色之翼IP属地:黑龙江·双鸭山 发布于22分钟前
但值得(de)注意的是,南都记(🉑)者(💣)接到报料指出(🕰),周亚(ya)平作为音集协代理总干事,同时也是北京鸟人艺术(shu)推广有限(xian)公司(下称“鸟人公司(🌕)”)的控股人兼(jian)总经理,“周亚平左手通过鸟人公司在全国起诉好几千家,获利数千万;右手则通过音集协,向收取(🈵)版权收费”,一名报料者称。 南都记(🖤)者查询天眼查及中(zhong)国裁判文书网发现,近(🌪)年来由鸟人公司向等娱乐场所发起的版权诉讼高达千余起。 “鸟人公司是音集协的会员,其音乐(👸)作(zuo)品版权理应由音集协代理,那么应由音集协负责向索(suo)赔”,上述报(🥠)料者称,“鸟人公司向索赔的费用必然是归周亚平个人公司所有,而无需纳入音集协的账目,此外(wai)鸟(👤)人公司向(🌋)发起的(🔌)(de)大量诉讼最终以和解收尾,和解的代价也必然是向鸟人公司交钱,因此可以看出周亚平利用(yong)职(zhi)务之便为(wei)其个人公司谋取私利(🤵)。 ”南都记者留意到,年月日中国裁判(pan)文书网公(gong)布的一份民事判决书显示,鸟人公司要求一家会所停止对《家在东北》等首音乐电视作品的侵权,并主张每首歌元的(😭)赔偿费用。 关于(🙈)(yu)究竟(😉)应由音集协还是鸟人公司发起诉讼的(de)矛盾在这一案件中(👇)也有所(📜)体现:上述会所(suo)辩称(🚻):“根据《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》第二十条规定,本案原告应(ying)为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(❎)理协会(✡);本案中鸟人公司(si)仅为《好歌天天唱》的制作人,并非原(yuan)著表演人及创作者,是否享有其(qi)他权利人的著作权无(👊)证据证实。